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度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
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15年度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要求
(一)遴选政策依据。选聘博士生导师以《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招生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校研字[2014]16号,见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各学科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学术和科研条件汇编》(见附件2)为依据,严格按照该文件进行遴选。
(二)遴选学科范围。本次遴选学科范围为我校现有的二级学科博士点。
(三)新增博导指标。依据学校新增博导指标分配方案,确定2015年度各学院新增博导指标(见各学院办公邮箱)。符合特评特聘和破格评聘博导的指标单列。
(四)新增遴选对象。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57岁,具有博士学位、国际化背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五)遴选程序和要求。按《办法》中第六条的遴选程序及要求进行。
1、本人提交申请。申请担任博士生导师的人员向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或《武汉理工大学特评特聘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批表》见附件4、《武汉理工大学破格评聘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交本人满足博士生导师任职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类装订,一人一本),送至学科所在学院研工办,并在校园网公示三天。
2、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审核。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集中到人事处、科发院、计财处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遴选条件者如实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度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材料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见附件6),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可、申请者本人签字确认,将符合各学科遴选条件者报校学位办复核。
3、校学位办复核。校学位办根据《办法》相应要求及各学科新增博导遴选条件对各申请者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研工办。
4、博士生导师会初评。各学科点博士生导师会根据校学位办复核后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者进行初评并投票表决,按得票数排序推荐至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5、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办法》要求及各学科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对博士生导师会所推荐人员进行审议,按不超过所属学科年度拟新增博士生导师计划数进行投票表决,并将拟新增博士生导师名单及申请材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的通过者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含《申请表》、《审核表》、证明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意见和申请者申请材料,对申请者是否具有指导博士生的资格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评审后将结果公示一周后发文公布。
符合特评特聘和破格评聘博导的人员可按《办法》中相应的程序(见第十条、十一条)申请遴选,且计划单列。
二、遴选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7月13日—9月8日 |
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交至各学院研工办公示3天。 |
各学院 |
9月9日—9月16日 |
各学院集中到人事处、科发院(或学院科研办)、计财处审核。各学院对申请导师的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并提交初审通过导师名单及申请材料至学位办。 |
各学院
相关职能部门 |
9月17日—9月20日 |
校学位办复核并反馈结果至学院。 |
校学位办 |
9月21日—9月30日 |
博士生导师会初评,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公示评审结果,上报有关材料。 |
各学院 |
10月中旬 |
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名单公示后发文。 |
校学位办 |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过程中有关人事处、科发院和计财处的审核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集中办理(校外单位挂靠人员须经其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审核)。
2、遴选及审核条件的五年期限为:2010年9月1日——2015年8月30日, 科研项目及经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
四、学院材料报送
1、材料审核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度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材料审核表》。此表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交截止日期为9月16日。
2、申请表及申请人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本学院所有申请人填写的《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或《武汉理工大学特评特聘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批表》、《武汉理工大学破格评聘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相关栏目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并附科发院(或学院科研办)开具的科研经费证明(经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截止日期9月16日。
3、通过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委员会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的名单(含跨学科),按专业分布写明并经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上交截止日期9月30日。格式模板请参见附件7。
4、《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度新增博士导师基本信息数据表》(电子版):见附件8。上交截止日期9月30日。
说明:以上材料上交日期为学院上交材料至学位办的截止日期,各学院在不超过上述截止日期的基础上可自行安排申请人提交材料日期。学位办联系人及电话:徐亚 027-87651521。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招生审核办法》;
2、《武汉理工大学各学科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学术和科研条件汇编》
3、《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4、《武汉理工大学特评特聘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批表》;
5、《武汉理工大学破格评聘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6、《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度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材料审核表》;
7、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度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通过名单(格式模板);
8、《武汉理工大学新增博士导师基本信息数据表》。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2015年新增博导遴选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