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处工作职责
管理处工作职责
培养处工作职责
校学位办工作职责
(一)学科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制订。
2.负责重点学科申报、建设与管理。
3.负责国家、湖北省和学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建设、管理和预验收。
4.负责ESI学科建设面上项目和中青年教师出国(境)资助项目的立项、建设和验收。
5.负责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
6.负责学位授权点申报、建设与动态调整。
7.负责学科专业优化调整。
8.负责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
9.负责其它重点建设工程论证、建设、管理和预验收。
10.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及重点工程规章制度制订、修订。
11.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招考录取工作
2.负责非全日制研究生招考录取工作
3.负责指导全日制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负责对各学院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考评
5.负责组织研究生辅导员管理、考核和优秀研究生政工干部的评选工作
6.负责制订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助体系并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暑期社会实践及创业实践等校园文化活动
8.负责研究生会队伍建设和日常工作指导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培养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2.负责研究生教学组织和管理。
3.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
4.负责研究生教学条件建设。
5.负责研究生国际化能力培养。
6.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创新项目管理。 7.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与教学激励。
8.负责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管理规章制度。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指导各学科学位标准的制订和发布工作。
3.负责各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审核及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保障、质量监督及质量状况的定期发布工作。
5.负责各类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培育、评选及表彰工作。
6.负责指导校内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
7.负责指导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的聘任及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导师论文指导能力和指导质量的监督检查及定期发布工作。
9.负责指导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班办班工作。
10.负责学校有关学位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11.负责指导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