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监控,做好参加国家合格评估的准备工作,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07]5号文)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对我校部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自我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05年获得授权的部分博士点和硕士点(见附件一)。
二、评估内容与方式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近几年来本学科点研究方向的特色、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工作条件等。
评估方式采取在各单位自我评估(撰写自我评估报告)和基本状态评价(填写学科简况表)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参评学位授权点的基本状态进行评价,最终由学校确定评估结果。
请各参评学科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学科简况表,并撰写自我评估报告。
三、评估结果与处理
根据评估结果,对于存在问题较多和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学位授权点,学校将依照《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评估材料与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附件二)、《硕士学位授予权点基本状态表》(附件三)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各一份,于2010年11月12日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筹)学科建设处。(联系电话:87654292,87210802)
附件:
一、我校2010年自我评估参评学科名单.doc
二、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基本状态表.doc
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基本状态表.doc
研究生院(筹)学科建设处
201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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