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校研字〔2013〕38号)精神,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16年6月20日武汉理工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欧阳逸挺等43人硕士学位,其中工学25人、文学3人、理学1人、管理学6人、法学6人、教育学1人、经济学1人;授予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舒明杰等35人专业硕士学位,其中工程硕士21人、艺术硕士3人、翻译硕士1人、工商管理硕士1人、国际商务1人、金融硕士1人、会计硕士5人、资产评估硕士2人;授予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李达等2人专业硕士学位,其中工程硕士2人;授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方东等14人博士学位,其中工学12人、经济学1人、管理学1人;授予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王翔等2人博士学位,其中工学1人、管理学1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凡对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有争议者,请及时与我办联系。争议期为2016年10月24日~2017年1月24日。
联系单位: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珞狮路122号,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651521。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授予各类研究生学位人员名单.doc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办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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