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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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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将我校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和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资格线为:
1.有学位人员
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80分(百分位30%以上)。
2.无学位人员
录取无学位人员比例严格控制在录取总人数的10%以内(矿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为20%),参加复试人数为控制人数的120%。无学位人员实际录取分数根据比例限额向上调整。根据以上要求,无学位人员具有复试资格的GCT成绩为:矿业工程领域206分,交通运输工程领域180分,其他领域218分。

达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有关学院联系。

二、复试内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

考试科目

  1. 工程硕士专业基础课:笔试,由各学院组织。
  2. 复试: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具体考核形式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三、复试程序

所有考生均须到学校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通知

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分数线,由各学院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研究生院将不再向考生发放考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的考生首先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在《资格审查承诺书》上签字方为有效。资格审查需出示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审查后退还)
  2.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时网上打印,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下载http://www.cdgdc.edu.cn/,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3. 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4. 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书(部分考生)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缴费收据和《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到各学院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 2013年1月12日、13日共两天,其中资格审查时间:

马房山校区

2013年1月12日 全天
8:30—12:00 14:00—17:00
2013年1月13日 上午
8:30—12:00

余家头校区

2013年1月12日 全天
8:30—12:00 14: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

马房山校区

研究生院一楼107室(会议室)

余家头校区

行政楼二楼223室

笔试及面试地点:
根据各学院安排确定。

五、收费标准

复试费用为每考生200元,在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时,由计财处统一收取。

六、其他

1. 成绩查询和下载资格审查表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2.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相关学院。

研究生院
2013年1月10日

发表日期: 201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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